萨拉玛静静的看着少年的侧脸,那张有些年轻的脸上看上去十分好看,丝毫不比那位秦军少校来的差。
然而就是这一名帅气漂亮的少年,在战斗中的表现,让她不止一次想起图派的沙猫,有着令人放松警惕的外貌,却专门以毒蛇作为食物。
不知道为什么,刚刚经历一次差点丧命的刺杀惊魂未定的她,只觉得离自己不远的马孟奇坐在那边,便觉得心情轻松了很多。
可问题是她很不喜欢这个少年的行事作风,从宁东镇喝酒欺凌到一路上的见闻,她都极其不喜欢这个典型的华国男人做派。
更令她感觉到不悦的是,现在马孟奇连表面的尊敬都不愿意了,甚至生意之中还有夹着一丝嘲笑的意味————
不得不说,女人的直觉永远是很准确的第六感,无论是地位不高的幸存者还是尊贵的帝国公主。
真神联盟身价最高的公主殿下,无论在哪里,只要认定一个底层奴隶敢嘲笑自己,她就可以让卫队直接打死,然而现在这位公主殿下的感觉是,似乎自己心理上很讨厌和他坐在一起,身体却很享受这种氛围。
因为奇怪的感受,她说话的语调也变得轻缓不少。
“刚才被袭击的时候,你有想过去救我这个公主?”
我这个公主?
反正哪个时候真正的公主不在车上,现在提起这个看起来的失误,总归有一丝嘲讽底层人想要攀附权贵的心思。
“其实在宁东镇的时候,所有人都知道你是公主了,我老爹到厨房切洋葱的大周,他们都知道。”
马孟奇很认真的说道,在外人看来或许不知道真相,但是一接触就明白,那不过是最简单不过的障眼法而已。
萨拉玛微微皱眉头,她没有追问别人是怎么看出来自己的身份,话题一转,颇为认真道:“去兴庆之后跟着我吧,我会给你一个你想要的好工作。”
马孟奇微微一愣道:“无上尊贵的公主殿下,到了兴庆城之后,我可是要参加‘阿萨辛’戮魔团的选拔。”
人类发明了语言,就是为了准确表达自己的想法,后来又用语言去掩盖掩饰自己想要说的想法免得大家尴尬。这句话明面上说的是我一个小兵没时间替公主卖命,也可以理解他的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