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六知道家族这个诅咒之后,也是苦练技艺,让自己变成一个绝对优秀的刽子手,毕竟余六要想完成爷爷留下来的祖训,必须成为刽子手中的领头人,不然,就没有挑选人犯的权利,那时还有什么资格给自己安排金木水火土五行命格的人作为行刑对象呢。
人有了目标才会有动力,余六就是因为这个目标努力锻炼自己,四岁开始练习杀鸡,五岁开始练习杀兔子,七岁开始杀狗,十岁练习杀猪,杀猪五年,十五岁开始第一次在刑场上砍头。
一直干到了三十二岁,余六终于砍了九十四颗人犯脑袋,同时也把自己身份提升到了京城第一刽子手的身份,其中最厉害的壮举就是戊戌变法的时候,他作为行刑人员,亲手砍了戊戌六君子中谭嗣同的脑袋。
那一次也是余六最不想干的一次,可惜余六只是一个行刑的刽子手,只能执行上面的命令,在砍谭嗣同的时候,他亲自给谭嗣同磕了三个响头,他现在还能记得谭嗣同在被砍头最后说的那句千古名言:“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余六凭着自己高超的技艺,终于坐到了衙门的刽子手头领,坐在这个位置上,他终于可以自由的安排他手下的刽子手们去行刑,而他也可以不在行刑。
而利用这个权利,他就开始等待时机,等待出现五个命格不同的人同时被处刑的机会,或者处刑时间很近的机会,这一等又是数年,毕竟人犯的处刑时间不是他能够控制的,他只能顺水推舟,而不能改变官员的审判。
这就好像这个人犯被判秋后问斩,那余六在想杀这个人,也只能等到秋后,甚至到秋后还遇到大赦天下,那就更没机会了。
因此这样的机会并不好等,不过再不好等余六也要等,而且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有一天余六终于等到了机会,可是悲哀的是这中间又出岔子了!
留皮刀法,顾名思义,就是砍头的时候,在把犯人杀死的同时让犯人脑袋不至于彻底飞出而是留着一点点肉皮,让脑袋跟身体相连。
有些人看到这里会觉得这有什么了不起的,其实这其中的力道把控真的不是一般人能够掌握的,必须是常年练习才能练会的,要知道一个合格刽子手的成长可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而且其中一些人一辈子成长到极点也就是一刀下去,身头分离。
那看到这里又会有人问了,这人犯反正都死了,这砍头的时候留下这一点点肉皮管什么用。
说道这里就不得不说说华夏人的封建思想了,在华夏民国以前,中国人都是非常封建的,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掉根头发都是大事,更何况是砍掉了脑袋。
那时候的人认为人如果死了,就要完整下葬,这样下辈子才能活蹦乱跳继续当个健全人,如果不能全乎的下葬,那下辈子很可能下葬时候缺哪里,下辈子哪里就不健全,缺腿的下辈子就是个瘸子,缺胳膊的下辈子就是个独臂,没有脑袋的,下辈子可能投胎都不能。
因此在古代就算人被砍头之后,也要请皮革匠重新把脑袋缝补起来,而要是砍头的时候能够留点肉皮,那对人犯下辈子投胎更有极大的帮助,因此余家这留皮刀法很受当时犯人家属的喜爱,很多人恳求余家人帮助行刑。
这也再次奠定了余家刽子手界龙头的地位,可以说余家在刽子手界的地位那是威名赫赫,而且因为余家在刽子手界威名太响,就算当时在朝的大官也有很多给余家人几分面子。
毕竟清朝末期政局混乱,当官的谁也不敢保证自己的项上人头能够呆上几天,跟刽子手余家搞好关系,以后说不定就能用上。
因此在清朝末期朝政动荡,天下不安的情况下,余家反而成了显贵之家,虽然不至于太过显贵,但是在普通人看来也算是富贵有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