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绸倒也不怕,口齿伶俐地回答道:“奴婢是外面买来的,具体是哪里人奴婢自己也不记得了,也不知道爹娘和兄弟姐妹。打奴婢记忆里起,六岁就到了京城,九岁被卖到府里,一直在春园做粗活儿。”
“都会些什么?”
“粗活儿奴婢都会。小姐,奴婢记性好,这个算不算是会些什么?”
秦疏影看了她一眼,有些兴趣:“哦?记性好,有多好?”
“芽儿她们唱歌谣、唱曲儿,奴婢听一次就记得清清楚楚。”
口齿伶俐,胆子也大,秦疏影拿出一本书来,说:“我念一段,你看能记下多少。”
“是。”
秦疏影拣一段念了一遍,蓝绸不紧不慢地重复了一遍,果然颇有天赋,只差了三个字。这是《女戒》中的一段,颇为拗口,有一百字左右,一般的闺阁小姐就算读过书,首次来念的话,也不一定能顺顺溜溜念完。而蓝绸大字不识一个,竟然能记住,着实了不得。
“既然决定跟我到宜兰园,命就系在我手中,到时候难免要和大房对上,你怕不怕?”
蓝绸干脆地答道:“不怕!”
秦疏影有些惊讶:“为什么?”
蓝绸笑起来,嘴角有个小酒窝,眼睛也闪闪发亮:“因为小姐不怕!”
蓝绸出去后,秦疏影手里拿着书,怔愣了好一阵。
“因为小姐不怕!”
蓝绸略带幼稚的童音仿佛还在耳边。
她又好像听到了峰儿在高烧时奶声奶气的声音:“娘亲,峰儿不怕,娘亲不要哭!”
峰儿不要怕,不要怕,娘亲为你报仇,一定要为你报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