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膀一疼,卡门脚步踉跄,狠狠栽在了地上。
随后还没等他爬起来,后背上就一沉,有人用脚踩住了他的后背。
“小子,你很能跑啊!”
一个卷毛青年,将铁刺抵在他的脖子上,厉声道:“你怎么不跑了?”
“嘶”卡门一张嘴就牵动了肩膀的伤口,一时间疼的龇牙咧嘴,可他还是强硬的反驳道:“这条路真滑!”
“嘴还真硬啊!”
安德斯拿着左轮枪,带着小弟从后面走上来,开口道:“杀了他!”
“骑警来了,骑警来了!”
卷毛刚要将铁刺捅下去,路口外便跑来了一个小女孩,口中高喊着骑警来了。
一听有骑警,按照安德斯本来的性格,绝对是要干完这一票再走的。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安德斯这一次显得特别慌张,听到骑警两次的时候,就联想到了自己还是小混混时,被骑在马上的骑警一棍打在后背上的那一幕。
那一棍可真疼,人力加上马力,一棍子从上抽下来,打的他三月没有下床,差点就死在了病床上。
一时间,安德斯仿佛又回到了曾经,回到了自己还是小混混的时候,对于骑警的恐惧全部激发了出来,怪叫道:“快跑,快跑!”
几个小混混面面相视,看着逃跑的安德斯,怎么也想不通心狠手辣的老大,为什么会被吓成这样。
要知道,骑警通常是两人一组行动,多数情况下只携带橡胶棍,身上连把左轮手枪都不一定有,他们有八个人外加一把左轮手枪,没理由会被两个骑警吓到吧。
“算你命大!”
老大都跑了,小弟们还能怎么办,当然是跟着一起逃命了。
看着一哄而散的小混混们,卡门趴在地上疯狂大笑,笑的眼泪都流下来了。
好一会之后,卡门笑够了,才露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伯蒂,谢谢你救了我。”
“你运气真好,我都没想到他们这么好骗。”阳光下,穿着齐膝短裙,留着雪白长腿的伯蒂,妩媚的看着卡门,轻声道:“想看我跳舞吗?”
“不想。”
卡门挣扎着站起来,一边捂着伤口,一边舔着嘴唇:“我想看你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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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跟我想的那样,那个人的钱来历不明,我或许可以敲诈他,从他身上弄一大笔钱,然后在将他的情报卖给别人,相信很多人会对他感兴趣。”
卡门一边想着,一边吹着口哨,仿佛看到美好的未来再向他招手。
只是很快,他就感觉到了不对劲,这条他每天都会走的巷道,今天好似格外的安静,别说从巷道里抄近路的行人了,就连躺在巷道中的流浪都不见了。
止住脚步,卡门目光环视,长久的街头生涯,让他有超出常人的敏锐嗅觉。
不对劲,真的不对劲。
从他站着的位置往前十米,有一个锈迹斑斑的铁门,这是一家餐馆的后门。
往日里,早上8点一晚上10点,这个后门从来不会关闭,而现在它是关着的。
另外,这个巷道除非是阴天下雨,不然长期都有流浪汉居住,而今天流浪汉居然也不在,卡门可不认为他们是搬家了。
不动声色,卡门就那么站着,以非常隐蔽的姿势,从后腰处摸出了匕首。
咚咚咚
几个呼吸之后,街道两头有敲打垃圾桶的声音传来,这种声音十分清脆,只有铁器才会发出这样的声音。
“你是卡门?”伴随着敲打垃圾桶的声音,巷道前后两方,各自走出了四个人。
他们每个人手里都拿着铁管,砍刀,铁刺之类的武器,结结实实的堵住了两个出口。
“你们是谁?”
看到对方有八个人,卡门咽了口吐沫,紧了紧手中的匕首。
他有信心打倒一个人,也有信心对抗两个人,但是八个人,已经超出了他的能力范围。
“我叫安德斯,亨利跟我说,你从他那抢了很多钱?”
安德斯是个中年人,他穿着一件白色的,刚刚从上层社会中流行起来的西装,手上戴着金戒指,看起来像富翁多过小混混。
实际上也是这样,安德斯是贫民窟南街的老大,三分之二的贫民区都归他管。
卡门虽然没有跟安德斯打过交道,却知道他是贫民窟最狠的狠角色之一,手上起码有七八条人命。
“安德斯先生,这是个误会,请听我解释。”卡门一听来人是安德斯,就知道今天有麻烦了,绞尽脑汁的想着该如何应对。
安德斯微微摇头,解开西装的扣子,露出了腰间的左轮手枪,笑道:“孩子,我可不觉得这是个误会,亨利跟我说,他跟你们提过我的名字,可你们依然抢走了他的钱。”
“我”卡门刚要说话,就发现安德斯的一名手下,从自己后面偷偷摸了上来。
“别过来,别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