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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方慢悠悠的口吻里,他向男朋友追问:“你刚刚说什么?我一进去,你就看到我了?”

“对啊。”易珩唇角勾起一个狡黠的笑,“我还知道,整个演出的过程中你都一直在看我。”

落在自己身上的视线那么明显又强烈,他怎么可能分辨不出来。

“快点从实招来,是不是压根没有仔细听我弹琴?”

应听颂拿他没办法,承认:“你都知道了,怎么还——”

“我不知道。”易珩说。

他讲话的时候,还是注视着应听颂。应听颂能看到落在他眉眼之间的灯光,能看清楚他眼里的笑意,还有他与自己讲话的时候那开合着的、像是柔软花瓣一样的嘴唇。

“我只是知道,男朋友竟然在我不知道的时候到了我的演奏现场。我心里好乱,弹琴的时候好几次都要按错音节,好在之前练习的次数好多,终于没有出错。

“和我说说,”他用那种应听颂无论听过多少次,都会无比心动的语气讲话,“你都计划了多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骗我的?今天说是下午要开会,但是是不是那会儿已经在飞机上了?——哦,这个不用问,肯定是的。”

应听颂笑了:“你果然‘知道’这么多。”

易珩摊手,“好吧,那接下来真的说我不知道的。男朋友,你已经接到我了,相信你肯定不是想把我送回之前的酒店。那现在,咱们是不是应该上车了,而不是一直就在外面站着?”

应听颂轻咳一声:“你说得对。”

他也留意到了,作为难得的黑发黑眼面孔,身前的青年又是一副刚刚从演奏现场下来的样子,两人站在一起的时候,总有无数目光落在他们身上。

两人自然不会在意这些目光,但是比起作为旁人视线的中心、话题的焦点,他们大约还是更喜欢回到一个独属于自己的天地,来说说两人太久不见之后无从抒发的感情。

应听颂带着易珩去一边上车。走着走着,易珩抓住了他的手。

他做的那么自然、坦荡,应听颂低头看一眼,手腕一转,去和易珩十指相扣。

“这就是我唯一对国外有所留恋的地方。”易珩慢悠悠地说,“要是咱们在国内在这么走路,肯定有很多人回头来看你和我。”

应听颂说:“其实现在也一样。”

易珩严肃地回答:“不一样——现在他们看,只是因为我男朋友太好看了。他们应该在想,这里在走的是不是什么东方国家的明星,如果他们拍了这两个人的照片,能不能卖给报社赚上一笔。”

应听颂说:“我总结一下,你其实是想说在你眼里我就是最帅的,对不对?”

易珩笑了:“这不是明摆的事儿嘛——别告诉我你只订了一个晚上酒店,嗯,这次你能待多久?”

应听颂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从容:“少的话四五天,多的话一礼拜吧,但是可能后面几天要拿电脑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