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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天泽受不了这对新婚燕尔的浓情蜜意,强行插入一脚道:“喂,霍修,我想要一个月的假期,出国陪安颜去。”

霍修侧目看向他,“不能用钱买到的事,我决定不了。”

说完又给真正有决定权的男人喂了颗草莓。

顾天泽:草了,还是有些讨厌,这家是没老子的容身之处了!

正文完。

第74章

我是许清风, 今年37岁,一个生活在九零年代单身至今,事业有成的老光棍。

却怎么也想不到, 在苦了前半生开始风光的紧要关头, 却一切归零, 穿越到对于我来说过于先进, 一本小说中的世界里。

许多新奇的地方都会让我感到吃惊,花了好长时间才完全适应新的挑战,并且还会感到有趣。

可我时不时还是会怀恋过去那从出生成长到成熟, 待了三十多年的世界。

跟原来的许清风一样,我也是从大山里走出的孩子。

家里的瓦房每到下雨天就会漏雨,等搁个盆接着才行,可却没有多余的闲钱补新瓦。

父母生了六个兄弟姐妹, 而我作为大哥, 便需要处处包容退让着他们, 任性幼稚这样的词语,从来不曾出现在我身上。

终于……当父亲不愿意供我高中, 而是想把学费留给其他兄弟吃喝的时候,我就知道该离开家了。

因为这个家已经没有留给我任何东西,而我也没有任何还能拱手让人的东西。

孤身一人去沿海城市寻找机遇,找份工作, 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不小的挑战, 但我却乐于接受。

因为敏锐的直觉在提醒, 风险与回报是成正比的, 如果这时候不去拼, 那等待的将会是在大山里放一辈子牛。

90年代,正是挖金的最佳机遇。

有很多人情况相似, 从农村中走出,都来沿海城市想寻找机遇。

可跟我一样,都没有学历,除了空有一身力气也就没别的了。

哦对,稍微有些不同的大概是自己这张与寻常人比起来更俊俏的脸庞,受到了不少小姑娘的青睐,只是当时的我满脑子都想着挖金,没心思浪费在情情爱爱上。

工地仿佛成为他们这群十几岁年轻人的最佳归宿,当时的我也不例外加入了建筑工人的行业。

年轻,不怕吃苦,再累也不觉得,反而因为天生善于交际,而跟人打作一团,在人群里混出个好名声来。

这一天,工地上的监工又吩咐了个脏活下来,指着人群吆喝道:“你们谁,去把这下水道处理干净,马上!”

监工指着的地方正散发着恶臭,不少人正捏着鼻子。

深不见底的下水道里被人投放了许多生活垃圾,像染血的姨妈巾屡见不鲜,更别提还会有些别的,更恶心的东西。

这是谁都知道的脏活累活,因为一个月总有这么四五次的吩咐。

但……

“我来吧。”即使是在工地,我也身上穿着干干净净的紧身白背心,露出精悍有力的赤膊,腰身精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