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rley这个女孩子,从ross的描述里去想象,她和程锦瑟应该是属于同一种人。
美丽,优秀,高雅……
程锦瑟是专业的大提琴演奏家,shirley弹得一手好钢琴,ross曾经看到过shirley和国际著名钢琴演奏大师有过四手联弹的演出照片。
五年前,shirley十九岁,正在银行里进行暑期实习,和当时还没有大学毕业的ross一样,不一样的是shirley是因为家里长辈的安排来体验生活,而ross则是需要用一年的实习时间来得到这个工作机会。
那一年是ross最难的一年,家里双亲先后出了意外,先是母亲因为胸痛就医,预约排队等了两个多月,以为是小病拖成了大病,其实是乳腺癌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期。送走母亲后,父亲因为精神恍惚出了意外,ross在工作上、生活上都得到了shirley的帮助,尤其是ross最后能留在银行工作,也是得益于shirley。
刚来银行,ross就听说了shirley有一位很优秀的男朋友,是对面国立大学的交换生,shirley就是因为他才会选择来这个银行体验生活的。
“shirley说,她男朋友很浪漫,她要什么都会满足她,她想去海边,想赤脚走路,想去吃鸡,哪怕是想要天上的星星,男朋友都会煞费苦心,总之,她的要求没有一次不被满足的。”ross胖胖的脸上并没有感同身受的感动,反而有旁观者清的清醒:“但shirley不在乎钱,大家都说她是为了富二代男友的钱,是爱慕虚荣,其实不是的,他们两个在一起,付钱的是shirley,男朋友只是在之前约会付过几次钱而已。”
“其实我不理解shirley,我甚至劝过很多次要她分手的,但我没有这个说服力。”ross懊恼的说:“我表达不出来,但我心里觉得不对劲。”
那时候的shirley已经并不快乐,她和男朋友的关系在她来银行之前已经出现了大问题。
但直到事发之后ross才知道,这个傻姑娘不但付出了身心,还付出了大笔大笔的钱财,最后还利用银行的工作,给男朋友进行过多次违规贷款……
甚至,shirley还有精神类药物成瘾……
这些都不是最严重的,直到那天晚上,shirley手足无措的来到自己家里,她说她怀疑自己被男朋友的朋友迷j了……
而且她怀疑这不是第一次了。
“我还记得那天晚上她和我说起这个时害怕得全身发抖的样子。”ross自责的说:“我好后悔我一直喊她去报警,却从来没有想过她……”ross哽咽着没有说下去,她拿出纸巾擤掉了自己的鼻涕,还咳嗽了一声。
“我们去警局报了案,还做了检查,我以为一切都会好起来,毕竟这里是新加坡啊。”ross说。
按照新加坡警方的效率,ross觉得案件一定会很快水落石出的,那个所谓的男朋友的朋友一定会落入法网的。
但没想到先出事的反而是shirley。
“就在我们报警后的第二天下午,我在银行里上班,你知道的,我做的工作我自己并不很擅长,所以上班的时候我很专心。”
ross的喉咙变得酸涩难言:“我错过了shirley的求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