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涛想趁这段时间转移财产,股份上没法动手,能动手的只有不在林夏名下的固定资产。
张洪涛早就知道自己没法和林夏共存,所以他做了两手准备。一是嫁祸林夏,让林夏失去继承的资格,而如果不成功,他就准备第二个方法:隐秘的卖空林氏集团,给林夏留下一个随时倾斜崩塌的空壳子。
结果他还来不及做别的局,法人章被林夏给拿走了,而且林夏还更改了企业法人,直接斩断了他第二步要走的路。
所以他才主动约来了陈先生夫妻和贺先生,又故意在楚子修闯去搅局的时候说些意味不明的话,甚至纵容郑有良报警,为的就是拉开嫁祸给林夏的大网。
谁知道黄又德又被林夏掌握了,甚至连隐藏得很深的郑芬芬也被林夏挖出来了……
别看林夏现在好像身陷囹圄不得自由,但郁闷吐血的一定是张洪涛。
没错,张洪涛简直觉得自己的肺快要被气炸开了。
谁来告诉他,为什么他衣锦而归耀武扬威不成,反而又被送进了警局,而且看起来形势对自己非常不妙。
这个阿策和律师拿出来的东西,不但有实证,还能和原财务总监想立功减刑说出来的一一对应上了。
这日子是越来越有判头了!林夏可太刑了,身边都是能人啊!
经侦科负责案件的张警官笑眯眯的一副春风得意的样子,看起来很好说话,实际上眼光又毒看事又准,这么繁多的资料他居然三两下就抓到了重点。
张警官对张洪涛说:“《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你这个算是金额巨大,而且证据确凿,五年以上是板上钉钉的了,你请个好点的律师准备辩护吧,这是我最善意的提醒了。”
然后又对林氏集团的财务总监说:“不管你们是想走民事诉讼还是由警方立案并提起公诉,目前的证据都已经足够立案了,你作为负责人,现在可以决断一下,考虑清楚要不要立案。”
张洪涛看着财务总监没有犹豫的表情,突然想到了救命靠山,他急切的喊起来:“林曦是我老婆,林夏听她妈妈的话,这是我们的家事。你不要好心办了坏事,让林夏左右为难。”
林曦,林曦,林曦是救命稻草啊。
阿策也好,财务总监也好,公司里其他愿意追随林夏的人也好,都听林夏的。
林夏听谁的,林夏听她妈妈的啊,林夏的软肋是她妈林曦啊。
林夏不愿意要小杰,小杰被林曦带在了身边;林夏坚决反对将别墅给小杰,别墅现在在小杰名下……
林夏即使反对,但林曦真做了,林夏有什么反应?她闹也好,骂也好,不过是想让妈妈继续关注着自己而已……
张洪涛如愿的看到了财务总监犹豫的表情,然后对张警官说了一句:“警官您稍等,我请示一下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