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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他拿出通讯器,准备给安和发通讯说不用来接他了,他办点事情就自己回去。

谁知道,他刚准备编辑信息,就看见了安和发过来的信息,原来安和今天也有事,说要晚点来接他。

陆行简便直接跟他回复了,他自己回去就行。

小心地再次把羽毛夹回书中,翻看了自己的预约信息,陆行简便按着路线找到了约定的商铺。

这是笨虫子身上的羽毛,他要把它做成精美的书签,好好保存起来。

他查过了,虫族有一种水晶一样的书签,晶莹剔透,能嵌入各种标本,可是嵌入的标本长长久久地保存在水晶中,手感微凉,质地结实,受到广大虫民的喜欢。

正好,有特殊需要的客户可以进行私虫定制,陆行简便决定要把笨虫子的羽毛好好地保存下来。

这种方式,或许不错。

到了约定的地方,店主看来虫是一只雄虫,不由得愣住了。

他感觉他的精神受到了暴击,竟然会有雄虫亲自来他的店里。

网上交流下单的时候,埃文一直以为顾客是一种雌虫,因为他本想要让顾客把东西寄过来就行,但顾客说,害怕损害,要亲自来一趟。

这么不嫌麻烦,他以为是一只雌虫,没想到是一只雄虫。

他倒要看看,是什么珍贵的东西,竟能让尊贵的雄虫亲自跑一趟。

“你好,这个便是我跟你说的想做成书签的东西。”

陆行简说着便从书虫拿出了一根金色的羽毛,然后温柔地把它交到埃文的手上。

埃文拿着手中轻飘飘的金色羽毛,世界观再一次收到了冲击。

雄虫竟然就为了一根羽毛亲自跑他的店里一趟!

而且,这好像还是一根平平无奇的雌虫羽毛。

埃文拿着羽毛观察了半天,也没瞧出这跟羽毛到底有什么魔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