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声音,他本来已经停缓的脚步,再次加快起来,结果下一刻后背呲地麻了。
她——揪他。
泊瑟芬手伸长,手指掐住他往后飘这的黑色外袍布,气息微喘,“哈迪斯,你别走那么快。”
哈迪斯尽量不去看她,每看一眼都是折磨,他嗓音微哑:“松开。”
泊瑟芬本来想松手,可是手指松到一半僵硬住,又艰难地攥回去。
如果要让一个人对自己产生厌恶,那就先了解他的喜好,再了解他的雷点,最后了解他的痛苦。
然后踩着他的喜好蹦迪,在他的雷点上踢踏,不断在揭开他痛苦的伤疤撒盐。
例如不让她揪他的衣袍,她就揪。
黑色的布料是有温度,软乎地被她捏在手里,有猫毛一样的手感。
泊瑟芬忍不住用手指搓了搓,没有看到走在前面的男人身体多僵硬,他忍着,呼吸沉重而混乱,完全走不动道。
“泊瑟芬。”他的语气接近警告。
泊瑟芬手臂伸得最长,手指揪着他的一小角黑袍,身体还往后仰着,一脸摸老虎很爽但又怕得能离多远是多远的姿态。
她听到他声音里压抑的怒意,如果是先前她立刻松手转身跑人。
但是泊瑟芬没有动弹,而是选择快速打量着他的背影,那漂亮光亮的黑发,完美形状的肩膀,还有亚麻布内袍也遮不住的后背轮廓。
嗯,虽然生气却还没有崩溃到转身来咬她,所以她还不能狗,要熊起。
泊瑟芬揪得更紧,小心试探:“你是不是很烦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