斐洛斯蹙眉,星际时代,只有少数复古派和浪漫派的,才会使用纸质信封。
“好,你先下去吧。”
这是一张极其普通的白色信封,像是随意折叠起来的白纸,拆开信封,里面是一张小纸条。
小纸条上的字迹有些潦草稚嫩,像是一个孩子的恶作剧。
上面写着“c街区,421号有你想要的东西。”
斐洛斯面色凝重,将信纸装回信封。
“你还在呀,这可真是太好啦!”时隔一年,对面营养液中的小人难得苏醒了,他看上去很是高兴。
“之前我见到的,后来都不见了,你还是我见过的第二次的第一个人呢!”
小人嘀嘀咕咕,在营养液里吐出泡泡。
“你会写字吗?”小人突然一时兴起,问道。
斐洛斯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和人说过话了,喉间有些发紧:“会。”
“那你可以教我写名字吗?”小人的脸蛋紧紧黏在玻璃罩上,一双大而清澈的眼睛星星眼望着斐洛斯。
“好。”斐洛斯答应了。
“我叫1号。”
斐洛斯顿了顿,但还是在自己的玻璃罩上用小手一笔一笔划着。
他从上往下画了一条竖线:“这是1。”
对面的小人很认真地照着斐洛斯的笔画,从上往下写了一个“1”字。
“原来写字这么简单,我会了!”小人为自己会写作而感到沾沾自喜,声音里藏不住雀跃。
接着斐洛斯如法炮制,一笔一划教着他练“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