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歌巷陌,绮罗庭院。
文俊彦翻墙来找乐无极的时候,乐无极正一个人被栓在石桥上跪着,格格不入,像个多余的摆件。
侯府巡逻的侍卫走过,有的觉得稀奇漂亮,看上两眼。有的见怪不怪,目不斜视。其实这翻墙的一幕已重复了无数遍。自文俊彦与乐无极在太学府读书时认识,成为朋友。
以至于他很清楚,有些事并不从乐无极身上起,也不是乐无极做错的,都被乐瑾瑜先入为主做了认定。如这次,自然无法走正当程序抓乐无极,只因乐无极的确办事狠毒,有德行缺失之处,按当今律令却并不成罪,更不当受这般严惩。
“乐无极。”
一些虫蚁被乐无极脖颈,身上裂开的口子所散出的血腥味吸引,想吃他的血,被拨开了。“俊彦。”
文俊彦趁一波侍卫走过后,从墙头跃下,借树荫掩护到乐无极身边,塞了两瓶药,止血的,化瘀的:“我要走了,文家得罪不起镇国府。”
乐无极闻言沉默片刻,道:“理解。”文俊彦家是做药材生意的,哪怕家境再富裕,又拿什么同权贵抗衡。
“也得罪不起敬亲王。”
敬亲王?这干敬亲王什么事?
乐无极连忙把要走的文俊彦拉住,叫他细说。文俊彦道:“你可还记得上次在朱雀大街被人刺杀的事?”
如乐无极这种锋芒毕露的性格,在朝堂任职时又尽干得罪人的事,隔三岔五就要被人刺杀,他并无印象了。
“怎么?”
“一周前,你通宵醉酒,在皇城码头的船上强吻了从封地回城的敬亲王,他气不过,于是叫人把你被刺杀的事改了改,告诉你义父。说你与人发生争端后,防卫过当,挑人手脚经脉取乐。”
事实上,当街刺杀朝廷官员者,论罪当诛。乐无极挑刺客手脚的确残忍,然而这一改,他反成了过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