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好奇地看着他。

其实关于回国这件事的原因,贾斯汀没跟任何人说过,包括家人包括查尔斯。面对伊莎贝有些热切的眼神,他试着组织语言,还原故事。

伦敦毕业之前,关于未来在哪发展贾斯汀和家人有过讨论。

父亲主张他留在伦敦,原因有三:贾斯汀本科和研究生的专业分別是金融和商科,在伦敦都有十分不错的前景。其二,伦敦是他家族生活的一部分,早在爷爷辈便已购置家族资产。如今家庭成员两地飞,贾斯汀留在伦敦长住,既方便又不会孤单。其三,从小在伦敦求学长大,他没有丝毫不适,应早已习惯国外生活。冒然回到香港,只怕会水土不服。

贾斯汀对第三条最不以为然。 从 12 岁来到英国念书以来,十几年,他其实一直是这英伦世界的流浪者。

他语言是没有任何问题,甚至连心里数数字也是 enty、enty one;他是出门开着伦敦牌照的车子,隔壁住着伦敦的 old oney老钱,家族富了三代以上的人;外表上,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他气质越来越像电视里那种亚裔二代移民;和同学、队友混在一起时,他是因出色的滑跑和精准射门人称 wasp(黄蜂)的 97 号;香港人思想里也确实有英国深刻的烙印。

可越是这样,他越发觉自己的系统中有另一种文化。他会说粤语普通话,看到繁体中文汉字有遥远的亲切感,看到 soho 中国城的饭馆会觉得是嫁接怪物。在学校里,他接触到了中国台湾、中国大陆的同学,也能感觉到共鸣。

不关乎顾影自怜,妄自菲薄。只因为香港是他的家。

这些是父亲不知道的。

自小分离,成长中的隐秘无法敞开心扉告诉他。况且,自己确实自小乖顺,和他有主见的大哥截然相反。

既然主意已定,说干就干。他很快拿到几个 offer。最后选择了现在这家法国公司在香港的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