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姿,是他自十六岁以后,唯一的幸福。从初见到相爱,一切都是不由自主。他怎么会不爱她呢?
爱,就深埋吧!
御花园深处的木屋内,传来暴怒的吼声:“你说什么,来了个神医,就识出食物中下毒?”
宋公公沮丧地低着头,“唉,老奴如何也想不到,会有如此神通广大的神医。老奴下的剂量很小,一两个月都不会有异常的。”
“你当司马晔身边的人全是傻子!有没有怀疑你?你来这边有人看到吗?”
宋公公微恼地抬起眼,胡皇后面容扭曲着,双目写着责备和埋怨怼。“皇后,老奴是给你送膳食的太监,侍卫们早熟知,不会多问的。皇上的药膳不是老奴负责的,怎么也不会怀疑到老奴头上呀!这次是老奴失算,老奴再想别的法子。”
“别的,别的,一招一招的失利,你就不能哪次考虑周全点。”胡妃怒气冲冲地一甩袍袖,进内室去了。
司马衷到不太气愤,手撑着下颔,一脸沉思的样,“公公,那个神医是什么来头?”
宋公公苦恼地摇头,“一来就住在紫云殿,不让人靠近,只听说是位女子,很年轻,宫人都大赞呢!她一来就要求自已煎药,而且皇上的膳食是她负责,还把皇上腹内的毒愫全部清洗掉。这两天不知何故,什么消息也听不到了。”
“东宫的西厢房的衣柜中,小王原来积下不少银两,公公找个机会去取出。和别的公公吃个小酒,买两件手饰送给宫女们,把消息探听真实。然后,瞅个机会,去外面找个江湖中人,趁神医出宫买药时,给小王把她杀了。哼,看谁还敢挡小王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