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办法,他只能带上了莫兰。
两个人在临市待了一下午,临近七点才处理好事情。
庄新城这才揉了揉眉心,带着莫兰去吃饭。
到了要吃晚饭的时候,庄新城和莫兰上了车,问:“晚上想吃什么?”
莫兰对这个市区不熟,摇了摇头,意思是我不知道吃什么。
庄新城就说:“那去吃蘑菇,我看你挺喜欢吃蘑菇的。”
莫兰有时候一个人在屋里做饭,就喜欢炒蘑菇、炖蘑菇、煎蘑菇,觉得这东西香、做起来方便、又便宜。
庄新城从新城组织回来后检查他吃什么,如果觉得不好,就会说两句,晚上盯着她喝光补汤。
他们来到了一家餐厅里,找了位置坐下来。
侍者递上了菜单,庄新城用流利的本地话和他交谈着,很是落落大方。
莫兰看得直了眼,心想要是自己,恐怕此刻已经涨红了脸、手舞足蹈地去表达自己的意思。
她又打量这家餐厅,觉得这里环境清幽,绿意盎然,整体看起来有点像一些网红餐厅,只是更地道、更从容。
庄新城的语言天赋是不可置疑的。
当初她从东南亚回到京城,那口京城话她学了很久还是很蹩脚。
而庄新城好像只要在那个地区待上两天,就会那里标准而流利的话语。
庄新城问:“喜欢这里吗?”
莫兰:“嗯。”
“东西也好吃,当然,如果你不喜欢,我们可以换。”
“不用了。”莫兰说。她摸了摸周围成片的绿植,发现这些都是真的,又发现周围的客人个个衣着体面、谈吐优雅,心想这里应该很贵,就不浪费钱了。
这些都是她下意识的反应,但看在庄新城眼里却很熨帖。吃饭前莫兰去了一次洗手间,回来时菜已经上好了。
庄新城给他介绍这里的几种蘑菇如何如何,莫兰吃了,觉得确实不错。
随餐还上了两杯酒,庄新城说度数不高,跟啤酒差不多。
莫兰闻了一下,居然有蔓越莓的香气,尝了一点,酒味确实很淡,就喝了半杯。
莫兰是知道自己酒量的:高三毕业的那年暑假,班里办毕业晚会,喝了几大瓶啤酒,犹自清醒得很,还知道趁机吃点厉薄钦的豆腐。
可今天也不知道怎么了,吃完饭上了车,回到酒店里,莫兰觉得越来越晕,坐在沙发上就不想动了。
庄新城洗完澡出来,伸出手指在莫兰眼前晃了晃,笑:“那么点酒就把你喝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