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上说,先转身的男孩不太绅士。”付翊别扭的抓了抓头,尴尬道。

“什么书,还有这道理的!”夕落红着脸羞笑道。

“管他呢,你成全我的绅士就好了。”

“好吧,让你看看我潇洒的背影!”夕落俏皮的说着,很快转身,往前走去。

她离回家的路口越来越远,而付翊也一如当年的她,一直盯着她的背影,直至完全消失在视线里。

夕落突然想起了徐志摩的一首诗,那是一首很美的诗,恰到好处的定设着他们此时的情景: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

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

不求有结果,

不求同行,

不求曾经拥有,

甚至不求你爱我,

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

遇到你。

☆、第二十四章

其实夕落早已错过了自己回家的路口,她只是想多与付翊待一会,所以假装若无其事的跟着付翊一块往前走,这样甚是甜蜜的场景让她觉得时间真的过得太快了。

夕落在确保付翊视线看不见的地方站了一会儿。若往前走,她就走到了栀子街了,晚了,恐怕就要天黑才能到家。

算好付翊应该进去了一会儿,夕落便快速的往回走,她想快点从网吧门口路过,快点从这路口消失,她害怕被他看见,因为她不知道那时该如何去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