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如果说击杀马拉分身会不会交恶萝丝?这一点根本不用去担心,因为以萝丝那性格,或许巴不得自己的盟友进入虚弱期,然后一举将其吞噬掉。
和萝丝合作是一个危险的事情,不,与邪恶阵营的存在合作或多或少都有着一些潜在危险,除非对方是一名守序者,若不然,在杀死敌人之前,有很大的几率,所谓盟友会互相厮杀。
陈锋站在了原地,并没有说走,也没有说前进,这让陆伟二人有些茫然,不过,他们清楚自己的身份,他们看得出陈锋陷入了某种思绪状态,因此对视一眼,做好了属于自己的护卫工作。
马拉的牧师们深爱狩猎,他们尤其喜欢将其中的过程弄得越危险越好(不论是对猎人或猎物),马拉的信徒大力鼓吹狩猎所能带来的乐趣与好处,且力抗文明活动的扩展,尽可能的保留荒野,为此,他们时常发动掠夺及破坏行动。
掠夺与破坏。
这和这片土地发生的一切如此吻合。
牧师在仪式中所穿戴的衣饰,是用他们所徒手搏杀的最强大猛兽(通常是熊或大猫,也有些是枭头熊、移位兽或他种怪奇生物)尸体上剥下的毛皮与头颅所制而成。
马拉的信徒会在腰间配挂狩猎用的号角,而且全身都藏满了匕首:鞋子与腰带的夹层、捆绑前臂的皮带、后颈(藏在发中)、或者腋下。
他们在林间狩猎时偏好穿着红棕色的衣物,外面通常会再罩上一件混杂了黑、灰、绿等色的斑驳斗蓬。而那些想引人注目的牧师们,则是会用各种动物的骨头、獠牙、利爪或毛皮串成项链挂在颈间。
猎物的骨头、獠牙、利爪以及皮毛?
陈锋将目光放在了一旁的猴精身上,那些生物并没有被开膛破肚,更多的时候都是一击必杀,而每一只猴精的身上却总会失去一些小零件。
手指、耳朵或是一颗眼珠。
通过种种迹象表明,那些猎杀者击杀猴精的初衷并不是为了食物,因为它们对于血肉根本没有理睬,反而只是拿走了一些微不足道的器官,相比饱食,它们或许更喜欢这种猎杀的感觉。
猎杀者潜伏在一旁,看着一整个种族在林间嬉戏,猴精变异之后,拥有人类十几岁的智商,如果给对方充足的时间,发展几代下去,甚至会出现一个丝毫不弱于人类的类人型的族群!
人类之所以成为这片土地上的佼佼者,主要原因,就是因为脑子与智商。
他们并没有野兽强壮的力量也没有鸟类在天空飞行的能力,可正是因为思考,他们用钢铁与火药打造了武器,甚至连一座大山都能在顷刻间摧毁,因为思考,他们经过上百年的研究,以及上千年就有的想象,创造出了能在天空飞行的钢铁巨兽。
这就是人类成功的最终法宝,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