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他们也一起出过几次门,但几乎每次都是肖雄大步朝前走,小麦小跑着跟在他身后,活像个不受待见的小丫鬟。肖雄一米八三的身高,腿又长,步幅自然很大。他仅仅是以正常速度往前走,都让小麦走几步便需要小跑两下才能追上他。
肖雄看着地上的影子,终于察觉到小麦在吃力地跟上自己,便逐渐放慢了步伐。小麦感觉到肖雄在等自己,也尽力把步子迈得大一些。渐渐地,二人终于找到了合适的节奏,肩并肩地走在不知何时已经绿树如茵的人行道上。
这还是他们第一次一起漫无目的的散步,也许是没了在家里的那种自在熟悉的氛围,二人一时间竟不知该说什么好。
小麦只是低着头,盯着二人渐趋一致的步伐,还有一样的白色帆布鞋,好像看不够似的。
肖雄从没有这么慢悠悠地散过步。在这个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城市,“时间就是金钱”已经难以形容时间的重要性了——在这里时间就是一切,对于肖雄这种it行业的人来说,比别人慢就等于被淘汰,所以他早已习惯了每天被时间追着走的生活。
随着脚步悠闲下来,肖雄也久违地体会到了放松的感觉。他转头看了一眼身旁的小麦,想知道她是什么样的心情。可她却低着头,不知道脸上是什么样的表情。于是他故意说道:
“抬起头走路,小心撞电线杆!”
“不是有你在旁边呢嘛!”小麦歪着头,淘气地说道,“你帮我看路就好啦~”
看着她调皮的表情,肖雄再一次清楚地认识到自己对这个小丫头一点办法也没有。
“对了,我朋友说让我替她们谢谢你。她们说你做饭特别好吃。”
“不用客气。”几乎没听过别人对自己说谢谢的肖雄,对这突如其来的感谢有些不知所措,便赶忙转换话题,“我觉得你们四个人性格挺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