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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那时候跟着在街头认识的流浪歌手成易。

他三十多岁的男人。留着到脖颈的长发,留浓密的胡子。脖颈上挂着银色链子,碰撞在一起的时候发出清脆的声音。

即使打扮有点老成,但还依稀能看见白皙的面庞,刚刚褪去青涩的坚毅的轮廓。

白霏雨觉得他很帅,比起那些十六七岁刚刚冒出头的毛头小子都帅得多,同样。他也被女孩的明媚张扬吸引住了。

那是一个寒风萧瑟的天,广场上人不多,成易穿着棕色的宽大的风衣站在迎风口。挎着一把陈旧的吉他就在冷风中嘶吼。

唱的是自己原创的歌曲。粗犷的嗓音,歌词简单而直接,直击内心。

大多数都疯狂都是派遣昨日的失意。

为数不多的人渐渐被他吸引过来。围城了一个小圈,可是大多当是在冷风中看个热闹。

“这人唱的什么鬼啊。难听死了。”

“污染耳朵,不会唱就不要唱,还是快滚吧。”

两个穿着厚重棉衣的中年男人手缩在衣兜里。大声起哄。人群中渐渐有争议响起。

看来是看热闹不嫌事大。

成易权当没听见。反而唱得更大声了,要做平日他早就上去抡那两人了,只是他今天实在没有这个心情跟完全不认识的计较。

他们还不死心,声音愈加大声:“听见没有了。没耳聋了快点滚还让人休息了!”

一个少女姗姗来迟,她刚开始只是在人群最外围听。听他声音里的沧桑与悲怆,都藏在粗鄙的唱腔了。

本来听的好好的,没想到有人不知死活捣乱她有点忍不下去了。

“我说大叔,你嘴巴能不能放干净点,你要不想听就滚别在这儿刷存在感。好狗不挡道更不会咬人。”

站在前面的中年男人面子有点挂不住,出言讽刺:“什么黄毛丫头也敢来惹我,不好好学习在这儿往自己脸上乱抹还到处撒野。

“真是败坏社会风气,你家长都没有教过你基本的礼貌吗?”

白霏雨化着浓妆。

她化着最劣质艳丽的口红,戴紫色的美瞳,戴着夸张的银色耳环,大冷天也只穿腿上只穿一双丝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