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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神:我的我的我的我的……]

沈雍乐微微一滞,脸上开始发烫,赶紧战略性转移话题。

乐神故作镇定:“那个什么小姐……为什么会参加黑弥撒呢?”

莫觉刚刚在剩下三人对比图腾的时候就已经简单看了看屋内的东西,此时闻声便回答:“应该是为了祈求公爵爱上自己吧。”

放着羊皮纸的抽屉里,满满的都是女生一遍遍誊抄的名字——雷塞尔·迪亚斯,雷塞尔·迪亚斯,雷塞尔·迪亚斯……

字体从一开始的娟秀整齐,到逐渐潦草不清,就像是在长久的执念下逐渐失去原本的自我,偏执而疯狂地只想祈求这个人的爱,却忘了最初爱上这个人的原因。

沈雍乐摇摇头:“不应该是这样的,爱情应该是使人变得更好的东西啊。”

如果你因为爱上某个人而变得不像自己,变得竭斯底里,变得每天都因他而不开心……你就应该停下来思考一下这到底是不是健康的爱情了。

沈雍乐小时候曾有一个漂亮的茶杯,那是他过世的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给他买的。

据说才几个月大的小沈雍乐一眼便喜欢上了那个杯子,抓在手里不肯松开,被抢走就哭得肝肠寸断,仿佛被抢了什么宝贝。

人家小朋友那么大时都喜欢毛茸茸软乎乎的东西,唯独乐神从小就独树一帜,喜欢一只茶杯。

爸爸有点好笑:“你是茶杯兔吗?还是小乌龟?”

但爸爸到底还是将那不算便宜的精致小东西买给了他,成了小沈雍乐的第一个宝藏。

乐神仿佛从小就比别人聪明,大人们一直担心,觉得不能给这么小的孩子玩这种危险易碎的东西,但乐乐却从来很懂得护着他的杯子,这个看起来脆弱的玩具一直陪着他到小学毕业……

最终毁在了他那个同母异父的弟弟手里。

他是故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