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雍乐决定忽略一堆难记的外国名,就称呼公爵为“我们公爵”。
沈雍乐点了杯啤酒,边喝边跟酒保打探:“我们公爵要结婚了?”
“是哇,”酒保十分健谈,倒豆子般开始感慨,“迪亚斯公爵可是获得过玫瑰公爵美称的男人,温柔,强大,年轻帅气又多金,诺森郡几乎全城的少女都想嫁给他,也不知道谁能成为那个让所有人嫉妒的女人!”
沈雍乐眨了眨眼:“还没定下人选吗?”
酒保耸耸肩:“可能在公爵心里已经有人选了吧!”
他也不忌讳,大剌剌地开始猜测,“我觉得应该是威尔顿家的梅丽莎小姐,听说公爵大人近期跟威尔顿家走得很近……”
旁边立刻有人不服:“梅丽莎小姐是克里福德阁下的心上人,作为哥哥怎么能横刀夺爱?”他道,“我觉得应该是艾德琳·布朗小姐,她从十一岁起便痴迷于公爵,为了遵循公爵的喜好学习马术还因此摔伤,雷塞尔殿下还亲自前去探望了她。”
“不不不,你们都太年轻了……”一个络腮胡摇着头,显然已经喝得有些多了,“公爵早将心上人藏在城堡里了,还是强行从伯德城堡那掳过来的!”
他神秘兮兮,“据说一开始人家不愿意,公爵还将人关了不短时间,现在放出来也是根本不让离开视线,恨不得找根链子拴在腰带上……”
“你吹的吧!怎么可能?!雷塞尔殿下是出了名的温柔……”
“就是,你喝多了吧?!从伯德城堡掳来?伯德公爵的小女儿才八九岁吧,掳谁?!那位公爵夫人吗?!”
“嘿,你还别不信!那位夫人之前也是远近闻名的大美人!”
沈雍乐对他们换来换去的称呼十分不适,本来他就记不清外国人名,这群人还非得带个称呼,光是公爵一个人,就能组合出n种叫法,比如可以叫领地名加爵位,可以叫名字加殿下,公爵的别号、领地、城堡、姓和名是五个不同的单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