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金典当行。”林云起突然将目光锁定在地图上一处:“不如我们去这里看看?”
白辞收回思绪,点了下头。
老金典当行就在前方二百米处,他在路边找了个停车位置,两人先后下车。
骸骨狗耐不住寂寞,见白辞不愿意带自己,化为巴掌大小钻进林云起口袋。
“登徒子!这是我窝。”
随着娇滴滴声音落下,骸骨狗直接从口袋里跳出来,用爪子搓了搓脸:“女娃娃好凶。”
好在他们周围暂时没行人,否则这诡异一幕实在说不清。
林云起叹了口气,把骸骨狗装进另外半边口袋,边上楼梯边说:“越重要东西,就会越想要藏得紧实。当铺给人潜意识恰恰相反,仿佛是一个给出好东西地方。”
所以在调查中,这是一个心理上很容易被忽略地方。
当铺老板是一个三十多岁戴眼镜男人,看他们是生面孔,问:“当东西么?”
林云起从手机里翻出无佚照片:“见没见过这个男人?”
老板尚未开口,幽幽语调自身侧传来:“你留有他照片。”
林云起好笑道:“小郁给,他有款智能手表,上次无佚绑架未遂时,他偷偷拍下来。”
绑架未遂?
老板听得眼皮一跳,不禁多看了两眼照片上男人,没有立刻回话,问:“你们是警察?”
林云起摇头,在考虑要不要叫聂言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