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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本,是多年前常用的记事方式。

颜色当然也五彩缤纷。

或许王家的基因里有那么一些守旧的成分。比如王令一直没扔的ps4,比如王可相较激光钻更喜欢用凿子。当然,王奇算得上喜新厌旧的代表,电脑(或许不止电脑?)的最新配置他都会买下来。王可也直接把高桥樱的银行卡直接交给王奇,管都不管。

这么多年,就靠他的购买力没把卡里的卡尼用光也是不容易。淘汰下来的电脑格式化后会在王令房间放一段时日,然后被王可挂到二手市场卖掉,钱在转回高桥樱的账户。

不过,这守旧的基因或许在潘华身上最为突出。

他为了督促各位下属写日记,买了几打笔记本。

出发点是好的,可是认认真真用本子写日记的人少之又少。

说不定只有王可会用本子来记她的灵感。

王奇拿到本子第一件事先把封皮去了,然后换上两张黑卡纸用订书机订好。封面用白笔写上《de★th book》第一页还一本正经的写了诸多使用规则。

然后每天把看不顺眼的家伙的名字写上。王可这两字每天写一百遍。

“哦。你背着我给自己试卷签名。”

这是王可知道后代唯一表示。

这还真没说错。

李梁本子到手转手就扔给李桥,李桥也不是会认真写日记的人,一本本子早被她涂满了稀奇古怪的漫画,可能那些只有她自己能看懂。另一本本画到一半,还没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