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客栈,崔珩一脚踢开房门。两人的包袱早已收拾齐整摆在桌面上,因薛采之前答应过,和陆哲翰道别后,就与他一道儿回天曜城。未曾想半路出了岔子,竟耽搁如此之久。
崔珩用长剑挑起包袱,转身下楼,出客栈,上马车,动作一气呵成。
未几,辚辚车声在街道响起,一路向南,估摸着一个时辰光景,就能出城门。
“还不醒来吃点东西?”
陷入昏迷的薛采假装听不见。
“你爱吃的荷叶鸡一直帮你热着,再不醒来,就要凉了。”
闻言,薛采缓缓睁开眼眸,装出刚从昏睡中苏醒的懵懂模样,一脸茫然道:“小恩公,我们就这么离开了?”
“你还想再去道个别?”崔珩余怒未消,沉下脸来道:“活腻了,还是嫌自己命太长?”
此时此刻,薛采哪敢在老虎头上拔毛,连连摆手道:“不是,不是。”
说实在的,出了这样的事,委实让人意兴阑珊,不愿在梧州多停留片刻。但陆哲翰被崔珩刺伤,她又不辞而别,心里总归过意不去。不知从何时起,崔珩总会因她的缘故丧失冷静,变得偏执暴力,剑走极端。
这就是所谓的喜欢吗?
可自己不是笃定,无法回应吗?
既然如此,就不该继续呆在他的身边,影响他,祸害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