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娘的绕指柔下,很快就让我打开了局面,就连当时的妈妈都说,我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材料。
是,我是不该骄傲,可是我能怎么办,当时我才十岁呀,举目无亲的,难道我还能跑掉?
跟我一起被卖的还有几个小姑娘,其中一个就尝试过逃跑,结果第二天就被抓了回来,当着我们的面,六七个男人将她轮了大米,最后是大出血死的,好惨的!
我不想死啊,既然生活无法反抗,除了顺从还能怎么样,谁让咱是小姐身子丫鬟命呢。
看到逃跑的下场,剩下的人就老实了,一个个跟着妈妈学本事,没事的时候再给姐姐们打打下手。
头几年,我们还小,妈妈不让我们接客,只是吹拉弹唱,在楼里当清倌。
第一个转变是在十三岁那年,我们一起进来的小姐妹,有被人相中开了脸的。
怕我倒是不怕,咱怕啥,男女之间不就是那么回事么。
只是我不甘心啊,咱一个穿越女,那可是小说主角才有的待遇,要是穿越到古代,只当个以笑取取人的风尘女子,我是无论如何也不服,再怎么说,咱也得跟小凤仙,李诗诗,陈圆圆这些前辈比肩吧。
什么,赎身走人,换个行当?
不换,这里各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赚钱又轻松,女人哪有不被男人压的,来了这吧,我就跟回家一样,赶我都不走。
我没疯,人生不就是这样起起落落么,我只是不甘心当小角色,我要成名,我要跟李诗诗,陈圆圆一样,成为倾国倾城的名角。
所以,十三岁那年,我做了个决定,以诗词扬名。
诗词不能乱抄,乱抄会被当成妖怪的,一开始,我只写些明清诗人的诗句,又挑那些看着可以,又不是太惊艳的写。
写来写去,只用了半年我就成才女了,真是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就连妈妈也要给我几分面子。
之后,我开始为名声大噪造势,为此,我特意勾搭上了一个有才华,没钱没权,又三心二意的秀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