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莓莓。”
“嗯。莓莓,是我们从孤儿院领养的,前几天,她的亲身父母找上门来了,想带她走。”
啊……悲伤的故事。我不知道应该回答什么,言语在很多时候都显得苍白无力。
“莓莓,跟你们在一起多少年了?”
“还差两天就三年了,那天是她的生日……就是我们把她带回家的那天。”大姨闭了闭眼睛,嘴角勾起一个自嘲的弧度,“慕容,你知道我多希望她父母是,那种很不负责任的人,或者是坏蛋,是——什么都好,总之,是在别人看来根本负担不起照顾一个孩子的责任的人,我希望他们当初抛弃她的理由再绝情一点再可恨一点,这样,我们或许还可以争取一下莓莓的抚养权,呵。很自私对不对?”
“还行。”我说。私心而已,还谈不上自私。
“可他们偏偏不是。他们甚至好到所有人都会觉得他们比我们更‘适合’照顾她,或者,其实是,即使他们再不好,再不负责任,在别人看来都比我们更有‘资格’照顾她。对不对,慕容?我们……毫无胜算。”
我无言以对。
我理解不了为什么两个人在一起一定需要一个孩子,肖初然夫妇如此,大姨小姨也如此,但我理解这种,对大多数人来说唾手可得的东西却成了少部分人的奢求,这种无奈,和愤怒,还有悲凉。
法律不维护我们,人情更是,雪上加霜。
“莓莓呢,她愿意吗?”这句话一问出口,我就意识到这是一个多么愚蠢的问题,几乎为自己感到羞愧。三年,一个十岁的孩子,这两点加起来,什么都改变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