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比伦社会中,“离婚”是可以存在的,但通常需要由原本地位较高的一方提出。如果双方地位相当,则有更加繁琐的认定程序。
“离婚不是什么值得宣扬的事,因此我与古伽兰那没有去官方登记此事。”艾里伽尔说话得时候很平静,确实有些心如死灰的模样。
“离婚的日子是在父母过世之前,因此我想我依旧有权利继承父母留下的财产。”
“但是你依旧把持着家中留给你的陪嫁?”希律追问了一句。
“依照婚书,会全部留给孩子。”艾里伽尔淡淡地说。
这下可好——艾里伽尔是豁了出去,之前的嫁妆全都不要,又表示自己已经与古伽兰那离了婚。她破釜沉舟,就是为了把父母留下的财产,从妹妹手中抢过来。
“伊丝塔小姐,你对此有什么看法?”
汉谟拉比想了半天,转向了一直在旁静静立着不做声的伊南。
“您问我?”伊南笑眯眯地接口,“事实上,我认为,如果从公平起见,已嫁女凭什么不能继承遗产,一定只能由未嫁女继承?”
“尊敬的巴比伦的王啊,您也是有子女的人,您是不是也希望您的子女能够和睦友爱,您看待膝下尊贵的公主们,已嫁的、未嫁的,是不是也都是您心爱的女儿?”
她这话说出来,王庭里登时一阵唏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