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ke to your heart,take to your soul,give your hand and hold 。”那首歌的旋律,以及这几句歌词,马灵一直清楚的记得。

她自己那晚唱的歌,同样记得很清楚,诺拉琼斯的e aith 。

“跟着我远走高飞,我会一直爱着你,我想听到雨落在细皮屋顶上的声音,醒来时我会安稳的窝在你的臂弯里,所有一切都是为了你,今晚跟着我远走高飞,远走高飞。”

自己和他,也算远走高飞过好几次吧,对家人来说,现在似乎也算是远走,毕竟和大洋彼岸的一个中国人有了孩子。

高飞?按世俗的眼光来看,至少是飞得高了吧。

如果和一个世界上最年轻的超百亿美元的富豪在一起,刚毕业,就在一家世界知名的公司里,担任实权高管,都不算飞得高,那么,这个世界上,好像就没有什么事能算飞得高了。

当然,旁人如何看,马灵都不在乎的。

先前她不希望冯一平因为自己怀孕负责人,而选择从他的生活中消失,后来发现自己放不下他,所以选择了现在这样的生活方式……她从来就不是一个太在意周围人看法的人。

她看着靠在冯一平身边,睁大着眼睛,目不转睛的看着爸爸的文森特,浓浓的幸福和满足感涌上心头。

她忽然有些羞涩。

她想起了和冯一平第一次见面的那个晚上,自己那个坚决果断的墙咚。

但是,如果不是自己主动,以他那克制的性格,怕就是一夜辗转到天明,也不会采取任何行动。

那么,也不会有现在的这一切。

幸亏当时大胆了一把。

嗯,应该说,随后自己的果决,把一夜变成多夜,也很关键。

“金,平这唱的是什么?”她碰了碰端着酒杯,却一动不动的金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