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如此,现在有哪家互联网公司,会无视在线广告这一块的收益?或者说,在线广告,是很多互联网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

“但这也不是个问题,首先,冯的公司不过刚涉足这一领域,虽然势头很好,但如果从所占份额来说,目前都不能排进前十,我们最大的竞争对手,依然是包括以雅虎为首的这些公司。”

这话听得施密特想摇头。

是,虽然冯一平的公司,目前在在线广告领域,所占的份额并不是很大,不过你也知道,就是在nextdoor上,为了不影响用户的体验,他们也不过是尝试着让广告商投放广告,如果他们放松这一限制,那份额,肯定会快速上升。

还有,你们也不可能没有看到吧,冯的那家社交网站,在广告方面的潜力,尤其是有了桑德伯格的加盟之后,只要他们开始在facebook上投放广告,那就必将是我们最强劲的竞争对手。

“而因为存在竞争和冲突这个问题,我们都和他成立了一个秘密的协调小组,来协调他的公司和我们之间的冲突,目前其实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影响。”

“其二,在线广告这块市场足够大,完全容得下我们公司和冯的公司,甚至从长远角度来说,如果有一天,冯的公司,是我们在在线广告领域方面最大的竞争对手。”

“这其实并不是一件坏事。”布林居然把话接了过去,而且得出的还是一个这样的结论,而且看起来,佩奇竟然也相当赞同的架势,这是为什么?

想不通的施密特,甚至都忘了说那些自己已经准备好的话,冯的公司如果将来是谷歌最大的竞争对手,这竟然是好事?

我怎么就觉察不出来呢?

“为什么?你们为什么这样认为?难道你们看不到冯的那家社交网站,在在线广告方面的巨大潜力吗?”

佩奇摆了摆手,没有回答他这个问题,“你认为,冯在哪些方面,还和公司存在利益冲突?”

我突然不想说了,行吗?施密特很想这样回答。

但他只能想想而已。

“同样是他的社交网站,难道作为公司的战略总监,他不应该站在公司的立场,提议公司发展这样的项目吗?”

“同样,不管是奈飞,还是youtube,包括现在的漫威,他这明显是要打造完整的内容产业链,我们也知道内容产业在未来的重要性,难道,从他的职务来说,他不应该提议公司发展这方面的业务吗?”

施密特也算是豁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