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ss,需要我让她和你保持距离吗?”欧文问。
“啊?”冯一平一愣,然后马上明白,他肯定以为自己是沾上了一个甩不掉的麻烦,“不用,艾米莉亚在公司并购方面,经验丰富,我有意让她加入我们公司。”
如果基于欧文以为的情况,那他提的这个建议,就有些无情,不过,这足以说明,他现在的行事准则,完全是以冯一平为中心。
“辛苦你了伙计。”冯一平对这个大个子说。
以美国的观点来看,欧文是真有些辛苦,只要冯一平去公司或者出差,他一定得跟着。
冯一平经常休息时间去公司,这也意味着他要经常跟着加班。
“在外出差时也罢,在硅谷的时候,需不需要为你配几名助理,和你一去轮班?”
出差的时候,冯一平可不想张扬的在身后带着好几个保镖。
他带着欧文,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他是亚洲人,而且是一个天生面善的亚洲人,在美国的不少地方,亚洲人,比黑人还好欺负,甚至干脆就是一些黑人兄弟下手的对象。
天生面善的他,就更是那些坏蛋眼中好欺负的人里,最好欺负的人。
他可不想自己来到一个新城市,漫无目的地瞎逛,一不小心逛到了贫民窟,然后被打劫得只剩下一条内裤。
真不是因为安全威胁,相对来说,像他这样并没有跟他人发生利益冲突,又非常低调的人,很难成为那些以绑架、打劫为生的专业人士的目标。
从事那一行的人并不是没脑子,他们也会衡量风险和回报。
在美国绑架中国内地的首富,那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一下子就会引来中美国两国警察的重视,绝对是一件高风险,低回报,很不划算的买卖。
“老板,至少暂时不用,其实我工作时间很短,你在公司忙的时候,我就在公司附近自由活动,睡觉也可以,休息得很好。”
从心里说,他不想再有其它从事和自己同种性质工作的人,来接近冯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