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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章家不远的钱家有个女儿叫小咪。

钱小咪今年已经十八,正是赚钱的黄金年纪,也是村里最能赚钱的女孩子之一。

如果能把钱小咪挖到手,章之余觉得自己南下打江山铁定能胜利。

趁着钱小咪爹妈去山上干活,章之余摸进了钱小咪家里。

彼时,钱小咪正啃着瓜子看电视,她穿着村里其他人都穿不起的漂亮的家居睡衣,整个人粉嫩嫩的。

章之余瞅着钱小咪的样子,怪不得那么能赚钱,的确是讨人喜欢。

看到章之余,钱小咪吐了嘴里的瓜子皮,说道:“我爸我妈怎么干活去也不锁门,还让人摸到楼上来?”

章之余也不多说一句话,反手就锁了门。

钱小咪是见过世面的,并没有慌张,嘴里说道:“你这是想干嘛?我不信你有那出息!”

“在你面前,我没那出息有什么关系,我兄弟有出息就行了啊!”

钱小咪冷静地看着章之余掏出手枪。

那是一把挺大的手枪。

以钱小咪阅枪无数的眼光来看,那把手枪质量怎么样先不论,型号还算大。

但是钱小咪不这么夸,“手枪颜色还行,不算太脏。”

章之余道:“那你是喜欢脏一点儿的颜色吗?”

“脏色的手枪说明杀过的人多。”钱小咪经验之谈。

章之余觉得自己要甘拜下风了,对钱小咪只有五体投地,顿时摆出谦虚好学的姿态,说道:“请妹妹为我染色吧!妹妹亲自出马,我的枪能脏得快点。”

钱小咪十四五岁出征,今年十八,经手过的枪没有一个团,也有一个营。

他的枪要是能被她染一次颜色,瞬间就能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