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手里拿着刀,停在了香喷喷的兔肉上。

想了想,这恶毒女人小的时候,的确天天只吃糕糕,果果,没见到她吃过肉,但那时候还小,又蛮横又恶毒,用钉子扎伤他的脚,让他饿着肚子,带着脚伤走了十里路,就为了给她买了一包她喜欢吃的徐记山药糕。

不吃更好,饿着吧。

一会还有十里的山路,也让她尝尝又饥又饿,脚上还有伤的滋味。

想着,刀下又片起肉,将那只肥肥的兔子全吃了。

对一个壮年男人来说,一只兔子肉,除去骨架,刚能吃饱。

吃完,擦过刀锋,收入刀鞘,然后起身要走出山洞,想到什么他说:“你是我买来的,卖身契在我手里,已经入了籍,若是敢逃,那就是逃奴,抓到不是乱棍打死,就是充作军妓,你要想好。”冷冷地说完,他就走了出去。

花露:“我总觉得,我和他有仇,但也可能是他口嫌体直。”

系统:……

很快,刑鸿泽回来了,手里拿着一串黑溜溜的东西,还有几颗红绿相间的,还有些绿色的带壳的。

他的手特别大,一捧有好多。

花露见他要丢给自己,急忙掀起自己洗干净的罩衫上的罩纱,虽然刮蹭的破烂,但装东西还行。

一接到,她就见到那一捧是山里熟透了的黑葡萄,个个有指甲那么大,是她最喜欢吃的水果了。

还有几颗新鲜的冬枣,还有一小棒新鲜的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