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露可是极爱干净的,一天要洗三回澡那种,若没有条件也要每天擦得自己干干净净的。

结果刚盖完身上左面的脏,又露了右面的脏,她只好把裙子一扔,遮是遮不住了,她准备放弃去洗洗,外面刑鸿泽走了进来,手里还抓了只灰色肥肥的野兔,眼神冷漠地看着她,然后将手里活蹦乱跳的兔子扔到她面前。

“杀了,把肉给烤了做早饭!”刑鸿泽看着她那张艳丽的娇颜,想起小时候的粉嫩,就生生别开眼,语气生硬地命令道。

花露一看灰色的肥兔子,那大长耳朵,毛茸茸,还有圆溜溜的黑眼睛,她乐得“嘎”的一声,一下子就蹲下来摸兔子耳朵和身上的毛。

怕它跑,它的脚用了临时搓的草绳给捆绑住,挣脱不了。

刑鸿泽看着她乐得嘴角都弯了,开心摸兔子的样子,好似几百年没见过活兔似的,一时气结。

“我让你把兔子杀了,做早饭,听到没有!”他声音一下子严厉起来。

食物他都给抓来了,就让这从小被宠得无法无天,连吃饭都要人喂的黄口小儿做个饭,了解一下食物来之不易的辛苦,这不过是他复仇的第一步,以后不仅让她做饭,还要让她锄地,劳作,抓鱼,打猎,甚至养家糊口,棍刑板刑钉刑可免,毕竟这么娇滴滴,怕她抗不过去。

但是,死罪可免,活罪难逃,那些为人奴仆的辛苦,必是要让她一一经历,让她认识到自己当年错的有多离谱,悔恨知错才行,她竟然还将他忘记了!

他瞪着她。

结果,花露仰起了颜色正浓的小脸,气人地问了一句话:“为什么要吃兔兔,兔兔那么可爱。”她从来不吃肉,所以她很不明白,这么可爱的生物,为什么要杀掉吃它的肉呢?

兔兔那么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