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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纯的全精钢色,表面光洁如镜,很有质感。

她认识表盘里的logo,是个欧洲品牌,前世搭档常挂在嘴边的奢侈品,说它性价比高什么。可怜前世的她很穷,了解归了解,完全没有购买的欲望,因为贵。

在有档次的专柜里工作,她上班不方便戴地摊货。否则别说搭档看不起,就连顾客也会怀疑她的专业眼光与品味,这是很不利的。

所以她从来不戴表,只戴一条金链子,老妈送的。自己掏钱买的一只金戒指充充门面,说是爱人送的,很有纪念价值。

就这两样稍微值钱,跟了她一辈子。

“谢谢哥,很贵吧?”她把表取出戴上,然后左看右看,冲老哥扬扬,“好看吗?”

“就看个时间,管它好不好看?”罗哥笑说,略去价钱不提。

其实还行,妹子虽然长得高,手腕依旧纤细修长。终究是女孩子,爱美,不枉他花了一些奖金买来送她。

协助破案有奖金分,他在国外完全自食其力,不必家人操心费用问题。给爸妈的礼物也有,老爸的也是表,老妈的是一条项链。

这时,早就收到礼物的谷妈端了一盘水果出来,搁在茶几上和罗爸一块吃,不打扰俩孩子联络感情。

看完老哥送的礼物,接着是年哥的。

“小年干嘛送你花瓶?家里没得买的?”罗哥蹙眉,从茶几旁的纸盒里挖出一份礼物来,“你已经长大了,以后别问人要东西,特别是男的,以后要什么直接找我。”

居然特意把一个花瓶从剑桥亲自送到伦敦,再让他拿回华夏转赠。哼,它自身的价值都不够路费贵,名副其实的礼轻情义重。